本測試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舉辦,旨在提供一個客觀的機制,檢視在職及將入職的普通話科教師的語文能力,而非特定的語文知識或理論。
測試以四個卷目分別進行評核:
卷一 聆聽與認辨
卷二 拼音
卷三 口語
卷四 課堂語言運用
從2008年開始,考試的評核形式稍作修改,詳情可到考評局的網站下載新的評核綱要。
香港考試及評核局
查詢電話:3628 8833
網址:http://www.hkeaa.edu.hk/tc/